关于拨付2015年度校级科研基金、科技创新团队、教育厅哲社项目经费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5-10-14浏览次数:398

    目前,2015年度新立项的校级科研基金项目、校科技创新团队、教育厅哲社社会科学项目经费已拨付至各项目负责人财务账号。项目负责人即日起可登录财务系统进行查询。

     特别说明:1.教育厅哲社项目经费使用年限为2个自然年度,如2015年立项,则2016年12月底之前经费需用完,逾期教育厅会自动回收。 学校科研基金经费使用年限是3个自然年度,如2015年立项,则2017年12月底之前经费需用完,逾期学校回收经费。

                     2.所有项目发表论文需标注基金编号。

 

 

 

科技处

 

2015 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