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宣慧发布时间:2016-06-27浏览次数:1465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专家评审、教育厅审定,我校共获批12项项目(立项项目名单见附件1)。
  本次下达的基金项目原则上应在两年内完成(2018.9.31前)。资助项目及指导项目负责人须按照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确保课题按期保质完成。同时,针对课题发表的论文必须标注“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字样,并标明项目名称和编号,否则在项目结题时相关成果不予承认。请各获批项目负责人,依据申报时填写的《项目申请书》,签订《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并于7月1日前报送科技处,同时将各项目任务书电子版(命名规则:“学校-项目批准号-负责人-任务书)发至xuanh@niit.edu.cn,联系电话:85864028。

本次获批的项目需在科研管理系统中申报及上传相关材料。



  附件1:南工院2016年度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立项项目.doc
   附件2:附件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doc


科技处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