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江苏风力发电工程技术中心 开放基金项目通知

发布者:谢菲发布时间:2023-10-17浏览次数:561

各单位、各部门:

2023年度江苏风力发电工程技术中心(Jiangsu Wind Power Engineering Technology Center)开放基金(以下简称开放基金)的申报工作正式开始,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基金资助范围及研究方向

1.资助范围

根据江苏风力发电工程技术中心的建设规划、中心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要求,中心重点开展对风电产业发展分析、基础理论、前沿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进行研究和应用。

1)主要支持有利于学校提升专业建设水平、风电中心建设的设备研制与技术开发。

2)开放基金资助以企业为依托单位或有授权专利、成果鉴定等为研究基础,具有显著产业化前景或成效的校企合作类技术创新项目。

2.开放基金资助课题研究方向

1)海上风电关键零部件与技术研究与应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大功率风电主轴及增速齿轮箱轴承研发与应用;

②海上风电场建设创新技术研究与应用;

③海上风电机组基础结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④风电高压输电关键零部件研发与应用;

⑤海上机组防腐蚀、盐雾过滤设计。

2)低风速陆上风电关键零部件与技术研究与应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大型轻质化风电叶片研发与应用;

②智能微电网系统、储能技术、并网技术、风电控制技术等分散式风电就地消纳技术和装备研究与应用;

③高刚度混合结构塔筒研究与应用。

3)智慧风场、风电场数据采集与实时监控技术、故障诊断及运维管理系统研究。

4)风机及其关键部件测试、可靠性评估理论与试验技术研究。

5)风电技术标准化测试和认证平台建设。

6)风电机组建模与仿真软件技术。

7)江苏风电产业发展分析和战略规划研究。

8)我国风电产业核心技术现状和发展研究。

9)风电相关领域人才培养与教育研究。

10)其他有关风力发电技术应用及研究领域。

3.开放基金资助额度

批准立项的课题资助额度:重大项目7-10万,重点项目4-6万、一般项目2-3万,根据考核结果分年度下拨。

二、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要求:项目申请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讲师需要2位具有高级职称同行推荐。已承担江苏风力发电工程技术中心开放基金项目两次和江苏风力发电工程技术中心开放基金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申报项目要求:应符合基金资助范围,研究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技术路线和方法合理可行,成果一般包括实物样品、报告、论文、软件、专利、奖项、标准和专著等。

3.完成期限: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2年。

4.企业要求:项目如果有协助单位共同申报,需要有合作协议并有协作单位签署意见。

5.有配套经费或可实现成果转化的项目优先立项。

三、项目验收标准

各级项目验收要求,须同时完成基础验收标准和可选验收标准,才能办理验收申请。

重大项目

基础验收标准:(以下七选二)

①发表SCI、EI或者SSCI、CSSCI期刊论文1篇,

②发表北大核心期刊论文2篇,

③授权与项目相关发明专利2件,

④转让/许可专利1件,合同金额1万元,

⑤完成项目相关成果转化,项目成果应用取得经济效益200万元,

⑥形成课题研究报告、相关咨询报告等受到省部级领导批示,

⑦出版专著1部。

可选验收标准:(以下九选二)

①发表SCI或者EI期刊论文2篇,

②发表北大核心期刊论文4篇,

③授权与项目相关发明专利2件,

④完成项目相关成果转化,项目成果应用取得经济效益2000万元。

⑤获与项目相关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1项,

⑥制定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1项,

⑦制定团体标准2项,

⑧主编省重点教材1门,

⑨培育孵化相关的国家级项目1项。

重点项目

基础验收标准:(以下七选二)

①发表SCI、EI或者SSCI、CSSCI期刊论文1篇,

②发表北大核心期刊论文2篇,

③授权与项目相关发明专利2件,

④转让/许可专利1件,合同金额1万元,

⑤完成项目相关成果转化,项目成果应用取得经济效益200万元,

⑥形成课题研究报告、相关咨询报告等受到市厅领导批示,

⑦出版专著1部。

可选验收标准:(以下九选一)

①发表SCI或者EI期刊论文2篇,

②发表北大核心期刊论文4篇,

③授权与项目相关发明专利2件,

④完成项目相关成果转化,项目成果应用取得经济效益2000万元。

⑤获与项目相关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1项,

⑥制定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1项,

⑦制定团体标准2项,

⑧主编省重点教材1门,

⑨培育孵化相关的国家级项目1项。

一般项目

基础验收标准:(以下七选一)

①发表SCI、EI或者SSCI、CSSCI期刊论文1篇,

②发表北大核心期刊论文2篇,

③授权与项目相关发明专利2件,

④转让/许可专利1件,合同金额1万元,

⑤完成项目相关成果转化,项目成果应用取得经济效益200万元,

⑥形成课题研究报告、相关咨询报告等受到市厅级领导批示,

⑦出版专著1部。

可选验收标准:(以下八选一)

①发表SCI或者EI期刊论文1篇,

②发表北大核心期刊论文2篇,

③授权与项目相关发明专利1件,

④完成项目相关成果转化,项目成果应用取得经济效益500万元。

⑤获与项目相关市厅级科研成果奖励1项,

⑥制定团体标准1项,

⑦主编重点教材1门,

⑧培育孵化相关的省部级项目1项。

注:

①发表论文,校内人员需以“江苏风力发电工程技术中心”为作者单位,同时需标注“江苏风力发电工程技术中心开放基金(项目号)资助”;校外人员需标注“江苏风力发电工程技术中心开放基金(项目号)资助”。

②申请专利,校内人员需以“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为第一发明人;校外人员需以“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为发明人。

③项目成果转化,需提供成果应用单位出具的经济效益证明以及相关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

④主编教材,项目负责人应为副主编及以上。

⑤培育孵化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前三成员。

⑥提供智库决策与解决重大问题,需得到相应级别以上领导或部门批示或盖章,或提供其他相应级别证明材料。

⑦出版专著,需在前言处标注“江苏风力发电工程技术中心开放基金(项目号)资助”。

⑧以上成果所标注级别为最低级别,可由相同类型高级别成果抵扣。

四、开放基金项目申报程序及申报时间

1.申报时间:

申请人根据项目主要资助的范围和研究方向,按要求填写《风力发电工程技术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1日,纸质版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2日(以提交或寄出时间为准),

2.上交材料要求:

1)中心牵头高校校内项目申报负责人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学校信息门户—科研系统—自科项目校级项目申报),在网上进行提交申报材料,并上传申请书电子稿作为附件。项目申报系统于1017日开放,于11月1日关闭。同时将纸质申请书(一式5份,双面打印)并由所在二级学院(部、中心)签署意见盖章后由科研干事统一报送学校电气工程学院(工业中心二期知行楼318新能源办公室),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发送邮箱luoq@nii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2)校外项目申报负责人将申请书电子稿和项目汇总表发送邮箱luoq@niit.edu.cn,纸质申请书(一式5份,双面打印)于11月2前报送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仙林校区邮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逾期不予受理。

3.审批过程:江苏风力发电工程技术中心配合科技处组织有关专家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初审,初审筛选后,通知项目负责人答辩时间和要求,经专家评审后并确定资助项目和经费。

4.申报项目联系人:罗乔老师,联系电话:15062223882(短号:65480)

 

附件:

   附件1:江苏风力发电工程技术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科技处、江苏风力发电工程技术中心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