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科技成果及科研业绩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4-05-14浏览次数:808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津贴分配改革方案(试行)》规定,现将2012年度科技成果及科研业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成果完成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论文在上年度未计算的,本年度可以继续计算),申报内容为《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津贴分配改革方案(试行)》(文号:南工院党字〔2010〕59号,南工院字〔2010〕52号)附2《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教研业绩分计算办法》中所包含的各项科研内容。
  二、申报流程
  1、2012年12月12日-21日,由各位教师根据个人用户名(默认十位工号)、密码(默认123456,可以自行修改,如在以前已修改密码的沿用原密码)登录科研管理系统(网址http://kjcx.niit.edu.cn),在网上登记科研成果材料,也可以上传科研成果材料电子稿作为附件,上传后需进行科研成果材料的提交(在科技处立项的项目、专利成果不需提交);12月22日-26日分配科研成果的业绩分(业绩分分配系统于12月22日0点开通)。在所有科研成果及业绩分提交完毕后,打印出南工院2012年度科研业绩分申报登记表并签字后连同科研成果的原件、复印件送交二级学院(系、部)审核(行政部门在12月31日下午5:30前直接送交科技处审核)。
  2、2012年12月27日-31日,各二级学院(系、部)详细审核所报送科研成果材料原件与复印件的真实性与一致性以及科研成果材料与系统中成果数据的一致性。并在12月31日下午5:30前将业绩分登记表连同科研成果的原件、复印件送交科技处审核。
  三、提交材料
  1、南工院2012年度科研业绩分申报登记表。
  2、科研成果、鉴定等需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下同);
  3、专利需提交专利授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科技处登记的专利可不提供;
  4、艺术类成果获奖需提供获奖证书、参展证书、收藏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成果的照片或打印稿;
  5、学术论文需提供学术论文原件和刊物的封面页、目录页、刊号页、论文页的复印件(本次核心期刊认定以北大2008年版及北大2011年版为准, 本次统计源期刊认定以2011年版《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为准。如果从中国期刊网上检索并打印出含论文名称、作者中文名、作者单位、文献出处(含期刊荣誉)的检索结果并签字确认的(每篇论文一页纸),可不提交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6、论文被收录、摘录的需提交收录、摘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著作需提供原件及封面页、目录页、版权页、作者撰写内容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8、学术兼职需提交相应聘书或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9、学术讲座需提交讲座课件及系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讲座课件必须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
  10、学术会议已在科技处登记的不需提供证明材料,如未登记的需提供参加学术会议证明材料(含所宣读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11、其它成果需提供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注:经系部审核的成果不需提供原件,只需提供复印件,但需系部审核人在科研业绩分申报登记表上签字盖章。
  四、认定原则
认定依据为《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教研业绩分计算办法》,其中未涉及的成果由科技处汇总后报请校人事分配制度领导小组认定处理。
  五、其它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教研业绩分计算办法》、北大2008年版、2011年版《中国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1年版《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国家一级学术期刊目录》、《国家一级学会目录》均已挂在科研管理系统网页(网址http://kjcx.niit.edu.cn)上,请有需要的老师自行下载。
  如在软件填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电话: 85864028 ,85864209
  办公地点:行政楼211、220
  邮箱地址:kjc@niit.edu.cn
 
科技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