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13年度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本次项目申报仍采取限额申报方式,一般项目及指导项目我院限报15项,辅导员专题研究项目限报8项。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研究特色,积极组织推荐老师申报。详情请见附件或登录江苏省教育厅网站-行政公文栏 http://www.ec.js.edu.cn/art/2013/3/13/art_4267_113382.html。
2013年度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本次项目申报仍采取限额申报方式,一般项目及指导项目我院限报15项,辅导员专题研究项目限报8项。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研究特色,积极组织推荐老师申报。详情请见附件或登录江苏省教育厅网站-行政公文栏 http://www.ec.js.edu.cn/art/2013/3/13/art_4267_113382.html。
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一般项目及指导项目申请人应是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
为加强对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扶持与培养,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不接受具有正高职称的科研人员申报。
2.辅导员专题研究项目申请人必须是各高校专职辅导员及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任职年限满一年以上的人员,由各高校辅导员管理部门与科研管理部门共同审核同意方可申报。
1.一般项目及指导项目申请人应是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
为加强对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扶持与培养,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不接受具有正高职称的科研人员申报。
2.辅导员专题研究项目申请人必须是各高校专职辅导员及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任职年限满一年以上的人员,由各高校辅导员管理部门与科研管理部门共同审核同意方可申报。
3.承担我厅高校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项及被撤项者,不得申报新项目。近两年内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同类项目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
4.所有项目均由专家评审、教育厅审核确定。资助项目与指导项目可以兼报。
申报时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由各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其中一份学院留存),同时提交上报电子数据;
2、《申报情况一览表》一份(由各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同时提交上报电子数据。
我院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2013年4月2日,逾期概不予受理。如果各类所报项目超过限报数量,我院将进行校内评审,校内评审后再予以报出。
科技处联系电话:85864028,EMAIL:Sunyz@NIIT.EDU.CN。
4.所有项目均由专家评审、教育厅审核确定。资助项目与指导项目可以兼报。
申报时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由各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其中一份学院留存),同时提交上报电子数据;
2、《申报情况一览表》一份(由各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同时提交上报电子数据。
我院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科技处联系电话:85864028,EMAIL:Sunyz@NIIT.EDU.CN。
科技处
二○ 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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